城镇道路工程人行道(沥青混合料)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
本检验批可根据施工段(试验段)、质量控制和专业工程特点等进行划分。
二、主控项目
11.8.1 沥青混合料压实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时不得小于95%。
检查数量:每500㎡查3点。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
11.8.2 沥青混合料质 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作业班、每品种检查1次。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
11.8.3 沥青混凝土铺装层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时,铺装层厚度不小于3cm,沥青砂和沥青石屑铺装层厚度不小于3cm,铺装层厚度偏差值为不大于±5mm。
检查数量:每500㎡检查1点。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
三、一般项目
11.8.4 沥青混合料铺筑人行道面层原材料等其他要求按本规范第6章执行。
11.8.5外观质量要求:
1 表面应平整、密实,无明显轮迹;
2 无裂缝、烂边、掉渣、推挤现象,烫边无枯焦现象,接茬平顺;
3 与建构筑物衔接平顺,无积水;
4 对周围环境无污染,彩色沥青色差不明显。
11.8.6 沥青混合料面层质量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8.6的规定。
表11.8.6 沥青混合料面层质量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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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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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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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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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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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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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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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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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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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整度(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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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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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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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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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3m直尺和塞尺量连续测两点,取较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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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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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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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且无反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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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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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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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准仪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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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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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框与面层高差(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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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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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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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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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法,用直尺和塞尺量,取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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