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工程土石路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
本检验批可根据道路工程施工段(试验段)、质量控制和专业工程特点等进行划分。
二、主控项目
4.4.1 填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1 膨胀岩石、易溶性岩石、崩解性岩石和盐化岩石等均不得直接用于路基填筑;
2 石料为强风化石料或软质石料时,其CBR值应符合设计和现行规范的要求;
3 土石混填料中的土质应符合本规范第4.2.1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一料源均应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和查检验报告。
4.4.2 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测和评定按附录F进行。
检查数量:每30m测1个断面,每个断面上每车道不少于2点。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
4.4.3 土石路基代表弯沉值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测和评定按附录G进行。
检查数量:每车道每20m测1点。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
三、一般项目
4.4.4 基底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4.2.5条的规定。在陡、斜坡地段,土石路基靠山一侧应按设计要求做好排水、防渗处理和设置台阶。
检查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观察和查阅施工、监理记录。
4.4.5 土石路基应分层填筑压实。天然土石混合填料中,中硬、硬质石料的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压实层厚的2/3。最后一层的压实厚度应小于300mm,该层填料最大粒径宜小于150mm。
检查数量:每一料源场地。
检验方法:尺量,查检测报告。
4.4.6 外观质量要求:土石路基路基表面无明显孔洞;大粒径填石无松动,铁楸挖动困难;中硬、硬质石料土石路基边坡码砌紧贴、密实、无明显孔洞、松动,砌块间承接面应向内倾斜,坡面平顺。
检查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观察。
4.4.7 土石路基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7的规定。
表4.3.7 石质路基质量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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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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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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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值及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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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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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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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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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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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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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断高程(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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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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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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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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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准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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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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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线偏位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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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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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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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点(弯道加HY、YH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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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仪或全站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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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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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度(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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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设计值+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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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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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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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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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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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整度(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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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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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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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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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m直尺和塞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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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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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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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且不反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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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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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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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准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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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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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坡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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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陡于设计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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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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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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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度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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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B为施工时必要附加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