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结构预制构件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
按施工段、变形缝划分;对于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验收批。
二、主控项目
1. 对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进场时应检查其质量证明文件和表面标识。预制构件的质量、标识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出厂合格证及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2. 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且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3. 施工现场钢筋套筒接头灌浆料试件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行业标准《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JG/T408的规定。
检查数量:同种直径钢筋、同配合比灌浆料、每工作班灌浆接头施工时留置1组试件,每组3个试块,试块规格为40mm×40mm×160mm。
检验方法:检查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4. 预制构件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时,连接材料的性能及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及相关质量证明文件,施工记录。
5. 装配式结构预制构件连接接缝处防水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有合格证、厂家检测报告及进场复试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及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三、一般项目
1. 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
预制构件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8.5.7的规定。对于施工过程用临时使用的预埋件中心线位置及后浇混凝土部位的预制构件尺寸偏差可按表8.5.7的规定放大一倍执行。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企业、同一品种的构件,不超过100个为一批,每批抽查构件数量的5%,且不少于3件。
表8.5.7
预制结构构件尺寸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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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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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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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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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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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梁、柱、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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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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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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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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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m且<1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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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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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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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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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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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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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度、高
(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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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梁、柱、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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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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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尺量一端及中部,取其中偏差绝对值较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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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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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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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平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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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梁、柱、墙板内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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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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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m靠尺和塞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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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板外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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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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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向弯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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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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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750且≤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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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线、钢尺量最大侧向弯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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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板、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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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000且≤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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翘 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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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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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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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平尺在两端量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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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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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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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角线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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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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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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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尺量两个对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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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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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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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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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线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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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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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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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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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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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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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线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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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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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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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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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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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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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埋板中心线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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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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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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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埋板与混凝土面平面高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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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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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埋螺栓、预埋套筒中心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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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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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埋螺栓外露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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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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椼架钢筋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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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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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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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L/为构件长度(mm)。
2 检查中心线、螺栓和孔洞位置偏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偏差较大值。
3. 装配式结构预制构件的粗糙面或键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 装配式结构钢筋连接套筒灌浆应饱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 装配式结构安装完毕后,预制构件安装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5.10要求。
检查数量: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表8.5.10 预制构件安装尺寸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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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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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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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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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件中心线对轴线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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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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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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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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竖向构件(柱、墙板、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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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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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构件(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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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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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件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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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板底面或顶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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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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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准仪或尺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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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墙板顶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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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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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件垂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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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墙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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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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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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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仪量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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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m且<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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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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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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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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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件倾斜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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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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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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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线、尺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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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构件
平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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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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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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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尺、塞尺量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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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板下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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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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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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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抹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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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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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墙板侧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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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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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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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外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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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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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件搁置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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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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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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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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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座、支垫
中心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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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梁、柱、墙板、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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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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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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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缝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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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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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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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装配式结构预制构件的防水节点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