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浆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
按施工段、变形缝划分;对于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验收批。
二、主控项目
1.注浆地基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7.4的规定。
规范表4.7.4注浆地基质量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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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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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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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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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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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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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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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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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控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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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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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材
料
检
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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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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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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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产品合格证书或抽样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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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浆用砂: 粒径
细度模数
含泥量及有机物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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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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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2.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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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室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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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浆用粘土:塑性指数
粘粒含量
含砂量
有机物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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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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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25
<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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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室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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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煤灰:细度
烧失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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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粗于同时使用的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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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室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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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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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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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玻璃: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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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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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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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化学浆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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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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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产品合格证书或抽样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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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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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浆体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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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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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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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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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承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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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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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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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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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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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注浆材料称量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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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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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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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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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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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浆孔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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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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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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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钢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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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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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浆孔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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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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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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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测注浆管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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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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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浆压力(与设计参数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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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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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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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压力表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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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4.1.5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平方米以上工程,每100平方米至少应有1点,3000平方米以上工程,每300平方米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4.1.6 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
4.1.7 除本规范第4.1.5、4.1.6条指定的主控项目外,其他主控项目及一般项目可随意抽查,但复合地基中的水泥土搅拌桩、高压喷射注浆桩、振冲桩、土和灰土挤密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及夯实水泥土桩至少应抽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