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检验项目
11. 3. 10. 1 塔体所用材料的品种、 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全数检查, 监理单位按规定抽样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质量证明书和检验报告。
11. 3. 10. 2 塔体混凝土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混凝土质量应符合第 2. 1 章的有关规定。
一般检验项目
11. 3. 10. 3 塔体混凝土应密实、 平整, 分层施工的接茬应平顺, 墙面应无明显错台、 流坠和破损。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11. 3. 10. 4 塔体与基础、 塔体各段之间的连接及接缝质量应符合第 4. 7. 8 节的有关规定。
11. 3. 10. 5 塔体门、 窗、 预留孔和踏步等的位置、 形式和尺寸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11. 3. 10. 6 现浇混凝土塔体的允许偏差、 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 11. 3. 10. 6 表的规定。
11. 3. 10. 7 预制和安装混凝土塔体的允许偏差、 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 11. 3. 10. 7-1和表 11. 3. 10. 7-2 的规定。